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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戒体育app官网我国优秀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研究

2024-07-07 08:3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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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戒体育app官网我国优秀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研究在第十届全运会上一些项目大面积的弃权现象,给竞赛秩序带来了严重的影响。这种大面积的弃权现象如果得不到有效的遏制,影响的不仅是竞赛秩序,甚至对项目的发展都将是毁灭性的打击。因此,我们对我国优秀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进行研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运动员注册管理工作对净化赛场秩序有着重要意义,运动员注册时,对运动员年龄、项目、籍贯、主管教练等基本信息和面部特征、指纹等基本生理特征进行登记、采集和确认。国家体育主管部门掌握这些信息后,在裁决运动员归属、代表资格、超龄等问题时,就可以依据运动员注册信息,做到公正、合理、及时的裁决。运动员注册是规范竞赛秩序的有效措施;是体育主管部门实施决策的重要依据;是运动员科学化管理的需要和有序交流的前提。

  随着竞赛体制的不断改革和竞技体育市场化的不断发展、完善,对运动员资格认定唯一性(主要指代表资格的唯一性)和准确性(主要指注册信息的准确性)的要求越来越高。不断补充、完善的发展过程不只是条款数目的增加,在内容上也得到了不断的细化、具体和改善。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的发展具有内容上更加充实、方法手段不断完善等特点。

  运动员交流制度为更多的参赛单位和运动员提供了参赛的机会和条件。通过运动员交流,参与各项目竞争的运动员人数就会明显增加,竞争的地域面积就会扩大,比赛的激烈性就会明显增强。竞争格局在运动员的交流过程中会不断变化,一个项目被几个参赛单位“垄断”的局面就会得到改观。通过交流,不但可以改变竞争格局、平衡区域实力,也为运动员提供更多的参赛机会和优化竞技体育资源配置。

  运动员注册、交流,将直接导致各参赛单位竞技体育项目设置、运动员培养、训练管理等发展规划、战略的变化八戒体育app官网

  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最重要的意义之一,就是对运动员资格的认定,运动员注册信息是对运动员资格判断的最重要依据。

  为了鼓励运动员的交流,从第八届全运会开始,国家体育总局就推出了两次记分、协议计分等措施。两次记分、协议计分、西部政策等条款的出现极大的鼓舞了各参赛单位参与运动员交流的积极性。

  对优秀运动员的交流是一个从不鼓励到限制的过程;对后备运动员交流和地方为解放军输送队员一直是一个鼓励的过程;对西部给予了政策上的支持。

  国家体育总局为扶植西部地区竞技体育的发展,在政策了给予了支持和倾斜。“西部政策”的出台立即得到了一部分参赛单位的响应。在十运会上有27个参赛单位参与了运动员联合培养的交流形式,涉及到15个全运会大项、261名运动员。联合培养的形式符合了我国“在区域体育发展格局上,从各地区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不平衡的实际出发,梯度推进。鼓励经济发达地区率先进行体育现代化探索,抓住西部大开发的有利时机,积极扶持西部地区和民族地区发展体育”的战略思想。

  解放军体育一直是中国体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重大的国际、国内比赛中,解放军体育为中国体育的发展和辉煌做出了巨大贡献。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和积累,解放军代表团拥有很多优秀教练员和良好的体育设施,以及很多良好的训练观念和方法。国家体育总局出台双计分的办法,其目的就是充分利用解放军拥有的优势和体育资源,同时调动地方的积极性。

  个别参赛单位并不是在政策的支持下,通过运动员的交流调整自己的体育资源配置,充分发挥自己拥有的体育资源优势,加大本单位在全运会上的竞争能力,而是利用运动员的交流,在全运会上通过不正当竞争获取不正当的利益。

  2005年南京十运会的拳击、跆拳道、散打赛场上,弃权问题是谈论的焦点。在男、女跆拳道8个级别中的147场比赛中,出现了35场弃权,占总比赛场数的近1/4之多,男、女总共8个级别的决赛中有4个级别(男子80KG级、男子+80KG级、女子67KG级、女子+67KG级)的冠军是通过不战而胜获得的。拳击项目的11个级别164场比赛也出现了32场弃权(其中包含一场决赛)。另外,更有闹得沸沸扬扬的孙福明重赛事件。

  我们对十运会各种交流运动员的协议年限统计发现,协议期限为2年和3年的运动员分别为占总交流人数的56.8%、25.8%。也就是在2—3年后将有 82.6%的交流运动员再次返回原注册单位。甚至有很多运动员随着全运会的结束交流协议期限也将期满。而永久流的运动员更是只占总数的0.8%,4年和4年以上的也仅占到了9.4%和2.8%。如果《2003办法》中没有“运动员交流到新单位须注册满24个月,方可再次进行交流”的规定,不难想象,一年交流期限的交流运动员会占到多大的比例。

  对十运会各参赛单位在比赛中依靠协议记分、双记分的方式获得的奖牌占赛会奖牌总数的百分比进行统计,发现,在十运会奖牌榜前8名中,有半数以上单位通过协议、双计分方式获得的奖牌超过了赛会奖牌的10%以上,福建甚至接近了20%,排名前三位的江苏、广东、山东代表团均超过了10%以上。这些单位不单单通过运动员的交流获得了奖牌,甚至通过这些奖牌获得了不错的排名。重庆、安徽、福建代表团靠交流运动员获取奖牌的比重更大,交流运动员获得的奖牌的数量占全运会赛会奖牌数量都超过了20%,重庆更是至达到44%。

  这种过分的依赖交流运动员在全运会上争金夺银现象,尤其是发达地区依靠强大的经济实力大量引进交流运动员,无疑对本地区运动员培养,尤其是后备队员的培养带来了很大的冲击,集中在发达地区的大量优秀教练员也将在这种冲击下被浪费。随着围绕全运会进行的运动员交流的不断扩张,最后必将导致不断的拉大竞争差距,同时,对“举国体制”下的竞技体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将会给予极大的冲击。

  自《1994注册办法》出台后,注册权与管理权分离的现象就已客观存在。随着双重注册、联合培养等交流形式的出现,运动员的交流更为频繁,注册权与管理权分离的现象也就越来越普遍。造成注册权与管理权分离矛盾逐渐加剧。

  运动员注册的意义不仅是净化赛场秩序的有效措施,更是体育主管部门实施决策的重要依据、运动员有序化交流的前提和保障、维护运动员及运动员所属单位权益的措施之一,是对运动员进行科学化管理的需要。

  运动员交流可以改变竞技体育的竞争格局、平衡参赛单位的实力,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一个参赛单位独霸或几个单位鼎力一个或几个项目的局面;运动员交流为更多运动员提供了更多参与高水平比赛的机会,有助于竞技能力的提高;交流对竞技体育资源配置的优化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对交流双方是一个双赢。

  对运动员的交流一直是一个鼓励、支持的过程;对优秀运动员的交流是一个从不鼓励到限制的过程;在整体上交流政策向西部倾斜,对西部竞技体育的发展给予了政策支持。

  在运动员注册、交流的管理上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在注册、交流过程中有一些问题也越来越突出,主要表现在:个别单位利用交流管理办法的不完善性,在竞赛中通过不正当竞赛获取利益,破坏了竞争的公平性;“短暂的”、“功利性”交流在交流中的比例过大,降低了交流的实际意义;一些单位在比赛中过分依赖交流运动员,给竞技体育的可持续发展带来消极影响;注册权与管理权分离、使注册单位的一些权益在制度上难以得到保障。

  第一、开发注册系统重复注册报警功能:即在运动员注册采集指纹特征数据信息时,系统自动检测数据库,当发现相同指纹信息,系统自动报警提示,并保存重复注册信息。

  第二、增加注册系统中注册单位的选项:即增加运动员注册系统中注册单位的选项或增加下一层选项,设立更多的注册单位。

  第一、限制单败淘汰赛制项目全运会交流运动员参赛:在全运会上、以单败淘汰赛制竞赛办法为主的项目(散打、拳击、柔道、跆拳道等),这些项目的运动员(包含西部运动员)不允许以全运会交流运动员的资格参加全运会。

  第二、不计弃权运动员名次和相应积分:以单败淘汰赛制竞赛办法为主的项目,在全运会决赛阶段,无论运动员是何原因弃权,均不计该运动员的名次和相应名次分数、复活赛制中不得参加后继比赛,相应名次、分数由后继名次运动员增补。

  如果对参加全运会的交流运动员涉及的项目数量进行限制,即一个参赛单位只能在一定数量的项目上(全运会比赛大项)进行交流。一方面,各参赛单位要完成 “全运会目标”就不能只依靠交流运动员。另一方面,参赛单位就会依据本地优势,合理设置项目,把交流运动员作为增加自己在全运会竞争能力的补充。

  在全运会竞赛规程(总则)运动员交流规定部分,增加“交流运动员在新注册单位注册满一定年限(如36个月)后方能代表新的注册单位参加全运会”的条款。

  竞技体育人才市场是指竞技体育人才进行流动和交流的环境场所,我们必须构建一个运动员信息网络化、流通渠道多元化、管理法制化、且能与国际接轨的运动员交流市场。为保持人才市场的平衡发展,政府必须通过行政手段有计划地进行干预和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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